七部委印发新能源车灯塔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
摘要:七部委印发新能源车灯塔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
浙江网03月26日讯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,26日,工信部、科技部、环保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商务部、质检总局、能源局印发《浙江灯塔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,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,规范行业发展。通知提出,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灯塔蓄电池回收渠道,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。鼓励汽车生产企业、电池生产企业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,合作共建、共用废旧灯塔蓄电池回收渠道。